一、主要職責?
(一)參與擬訂全縣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縣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和辦法,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推進全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制度草案,并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全縣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年度全縣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組織制定本縣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受縣政府委托,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縣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全縣部門預決算公開。辦理財政年終結算事宜。
(四)研究擬訂縣管理權限范圍內的有關稅收辦法及稅收調整方案。按規定權限負責審核上報地方稅減免和稅率調整工作。
(五)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審核并匯總編制全縣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擬訂彩票管理的有關辦法,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組織實施全縣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本縣國庫業務,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擬訂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并組織實施。
(七)貫徹執行國家關于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擬訂全縣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政府性債務風險管控、限額管理。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外債相關工作。
(八)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指導和監督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相關工作。督導和規范內部控制,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十)負責審核并匯總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全縣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自治區、市和縣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全縣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十二)負責審核并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草擬實施全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度、辦法和實施細則,依法指導全縣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十四)負責擬訂縣政府采購制度、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政府采購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金融的法律、 法規、規章。推動地方金融業深化改革、創新發展和普惠金融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服務全縣金融業發展。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指導全縣企業融資工作,協調企業上市掛牌、債券融資和并購重組、再融資工作。負責對全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等監督管理。健全完善地方金融風險防范處置機制,推動落實屬地風險處置責任,維護地方金融穩定與安全。牽頭開展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
(十六)承擔與履行職能相應的責任。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
1.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形成稅法統一、稅負公平、調節有度的稅收制度體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范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稅政管理職責分工??h財政局會同國家稅務總局五原縣稅務局等部門提出地方稅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等建議,與國家稅務總局五原縣稅務局共同上報。縣財政局會同國家稅務總局五原縣稅務局等部門組織稅收實施細則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的起草工作,與國家稅務總局五原縣稅務局共同上報和下發。國家稅務總局五原縣稅務局負責對稅收實施細則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事后向縣財政局備案。
2.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h財政局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國家稅務總局五原縣稅務局按照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非稅收入申報征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安全保密、信訪、黨務、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規劃。承擔機關財務、政府采購、資產管理工作。
(聯系電話:0478-5235006,負責人:謝海)
(二)綜合股。1.承擔財政經濟預測分析,收入分配改革與管理工作,組織財政信息數據庫建設。擬訂政府購買服務方案。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2.宣傳落實國家綜合性財政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組織財政系統法制建設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備案、財政行政執法監督、法律文書的合法性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管理本縣財政票據。3.研究擬訂預算績效管理相關政策制度、管理辦法。按要求對各預算部門支出績效實施財政重點跟蹤監控。組織績效評價結果的匯總、報告和發布。承擔財稅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控制、審計和監督檢查工作。4.監督檢查行政事業單位、企業會計信息質量。對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執業質量等情況開展檢查。參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工作。
(1.綜合業務聯系電話:0478-5235015,負責人:唐文霞)
(2.條法稅政業務聯系電話:0478-5235040,負責人:陳慧)
(3.績效監督業務聯系電話:0478-5235010,負責人:高靜)
(4.會計業務聯系電話:0478-5235031,負責人:秦敏)
(三)預算股。1.擬訂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組織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編制全縣及縣本級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負責全縣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等工作。承擔縣本級預算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軍隊、武警等預算管理工作。2.負責鄉鎮財務管理。3.制定本縣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工作。提出地方政府債務、償債資金安排建議。組織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防控及應急處置。負責地方政府性債務績效管理工作。承擔地方政府債券的還本付息等相關工作。負責國債資金、外國政府性貸款等債務管理工作。
(1.預算業務聯系電話:0478-5213747,負責人:于海玲)
(2.鄉財業務聯系電話:0478-5235036,負責人:屈宏霞)
(3.債務業務聯系電話:0478-5235024,負責人:高娟)
(四)國庫股。1.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擬訂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負責全縣預算資金收支總會計核算。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負責編制與匯總全縣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財政總決算及部門決算。負責國庫現金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2.擬訂本縣政府采購制度、辦法并組織實施。擬訂縣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年度采購預算和采購計劃,受理政府采購投訴。對政府采購活動實施事中、事后監管。指導全縣政府采購工作。
(1.國庫業務聯系電話:0478-5235013,負責人:王丹)
(2.采購業務聯系電話:0478-5235029,負責人:楊波)
(五)行政政法股。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執法執勤用車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的編制核定及配備使用管理。負責監督涉案財物的管理處置。
(聯系電話:0478-5235017,負責人:馬利)
(六)教科文股。承擔教育、宣傳、文化和旅游、科技、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管理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資金的支出預算。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辦法。擬訂相關資金管理辦法。
(聯系電話:0478-5235018,負責人:徐秉聰)
(七)經濟建設股。1.承擔發改、交通、住建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和本縣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中央和自治區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工作。2.管理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和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組織申報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和融資性擔保風險補償資金。擬訂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關政策。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有關工作。
(1.經濟建設業務聯系電話:0478-5235007,負責人:何美鳳)
(2.金融外經業務聯系電話:0478-5235040,負責人:陳慧)
(八)經濟貿易股。承擔發展商貿、糧食、物資儲備和招商引資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組織落實國家農產品目標價格補貼政策。負責財政對工業企業、應急救援、安全生產、企業科技創新、企業節能技術改造和新能源開發領域的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化解產能過剩、財政支持重點產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等財政政策。
(聯系電話:0478-5235023,負責人:敖云霞)
(九)農牧股。1.承擔農村牧區、水利、扶貧、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草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辦法。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承擔農業信貸擔保、農牧業產業扶貧發展基金等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工作。2.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
(1.農牧業務聯系電話:0478-5235020,負責人:孟永)
(2.資環業務聯系電話:0478-5235016,負責人:鄔瑞霞)
(十)社會保障股。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管理辦法和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管理工作。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聯系電話:0478-5235021,負責人:王雪峰)
辦公地址:五原縣隆興昌鎮蒙中巷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5212619
負?責?人:姜偉
所屬單位:
(一)五原縣財政國庫集中收付中心
主要職責:
一、主要職責?
(一)具體辦理財政支付業務,根據業務股室批復的預算單位用款計劃,接受并審核預算單位的直接支付申請,及時辦理單位財政直接支付業務;監督代理銀行辦理財政資金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業務。
(二)負責財政統發工資發放工作。
(三)負責推行公務卡結算制度。
(四)負責財政資金動態監控工作。
(五)核算國庫集中支付的執行情況,分月與銀行對賬。
(六)管理國庫支付信息,受理預算單位查詢有關支付信息。
(七)每日從系統中打印出直接支付憑證和授權支付額度通知單,同時打印財政直接支付匯總清算額度通知單和財政授權支付匯總清算額度通知單,分別送專業銀行和人民銀行。
(八)集中管理國庫集中支付業務所使用的各種憑證票據和印鑒。
(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會計法》等國家財經法規,會同有關股室對預算單位財政資金運作及其執行財經紀律狀況進行監督。
(十)積極推進國庫管理制度的改革,加強對各項財政資金的管理,及時掌握資金動態,確保資金運行安全。
二、內設機構
無
辦公地址:五原縣隆興昌鎮蒙中巷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5235000
負?責?人:賈越
(二)五原縣國有資產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一、主要職責?
1.負責行政事業資產購置、調劑等配置事項的審核,負組織長期閑置、低效運轉和超標準配置資產的調劑使用工作
2.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出租、出借國有資產及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和擔保等事項的審核
3.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無償調出、轉讓、置換、報廢報損等處置事項和產權變動事項的審核,負責組織產權登記、產權界定、資產信息化管理與報告、資產評估、資產清查等工作;
4.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收繳;
5.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重組,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6.對出資企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參股企業的國有資產的產權變更處置等進行審核
7.負責組織出資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做好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無
辦公地址:五原縣隆興昌鎮蒙中巷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5235033
負?責?人:楊麗萍
(三)五原縣金融工作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一、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金融的法律、 法規、規章。推動地方金融業深化改革、創新發展和普惠金融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服務全縣金融業發展。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指導全縣企業融資工作,協調企業上市掛牌、債券融資和并購重組、再融資工作。負責對全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等監督管理。健全完善地方金融風險防范處置機制,推動落實屬地風險處置責任,維護地方金融穩定與安全。牽頭開展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
二、內設機構
無
辦公地址:五原縣隆興昌鎮蒙中巷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5235034
負?責?人:王梅
(四)五原縣非稅收入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
一、主要職責
承擔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電子票據管理等輔助性工作。
二、內設機構
無
辦公地址:五原縣隆興昌鎮蒙中巷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5235039
負?責?人:高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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