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建設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建設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并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建設修復和造林種草綠化工作。制定全縣造林綠化指導性計劃,擬定相關的縣級標準和規程并監督執行,對造林情況進行核查。組織實施全縣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建設修復工程,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經營,指導、監督、組織全民義務植樹種草、城鄉綠化和森林城市建設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并監督執行全縣森林采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全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縣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監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暴災害應急處置。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向上級部門提出調整全縣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的意見,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組織擬訂全縣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負責各類國家級和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和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并按程序報批,組織審核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全縣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和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縣級林草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八)擬訂全縣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草產業地方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草產品質量監督,指導林業生態扶貧相關工作。擬定林草沙產業和經濟林發展規劃和林草沙產業政策并監督實施;指導全縣林草沙產業和經濟林結構調整,負責林草沙和經濟林產業行業管理,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商品林發展和利用。監督檢查沙漠旅游及沙產業的開發利用。
(九)負責落實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控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監督檢查災后治理及災后植被恢復。必要時,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的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指導全縣森林、草原、濕地相關行政執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全縣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全縣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和草原等改革意見并監督實施。擬訂全縣農村牧區林業和草原發展及維護林業、草原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林地、草原承包經營工作。組織開展退耕退牧還林還草和天然林保護工作,監督公益林保護建設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工作。
(十二)提出部門預算并組織實施,監督林業和草原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監督全縣林業和草原國有資產,按規定組織申報重點生態建設項目。參與擬訂全縣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和投資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編制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建設年度生產計劃。
(十三)指導并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科技、宣傳教育和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五原縣林業和草原局應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和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維護生態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范和歸并整合。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宣傳、保密、檔案、督查、信訪、信息、安全生產、黨務、政務公開、群團組織、紀檢、精神文明建設和意識形態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職稱評聘、考核評價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全縣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組織實施林業生態扶貧。(聯系電話:0478-5220028,負責人:菅之雄)
(二)財務室。負責部門預算、統計信息、審計稽查、國有資產管理、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和所屬單位計劃財務監督管理工作。(聯系電話:0478-5220033,負責人:常秀梅)
(三)造林綠化股。擬訂全縣林業和草原發展戰略、規劃并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資金及重點生態工程和項目實施。組織編制各工程項目年度實施方案和下達年度生產計劃,并予以上報審批。落實各項工程建設任務和補償政策。組織對項目補償年度實施情況進行核查。組織申報并指導涉外、援外項目實施,開展林業和草原對外合作與交流。擬訂全縣國土綠化和防沙治沙政策,參與編制防沙治沙規劃、相關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程并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荒漠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相關工作。綜合管理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飛播造林、封山(沙)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實施荒漠化防治重點生態工程。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應急處置。組織開展義務植樹和部門綠化。組織擬訂林業和草原發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導實施。指導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經營、流轉管理。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知識產權等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擬訂林業和草原、沙產業及經濟林產業化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并監督實施,負責林業和草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的行業管理。承擔林木種子、草種管理工作,組織種質資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建設。組織良種選育、審定、示范、推廣,負責林木種子、草種監督檢驗工作。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組織擬訂林業和草原發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導實施。(聯系電話:0478-5220048,負責人:趙艷桃)
(四)資源管理股。組織指導集體林權制度和國有林場、草原改革、建設和發展的相關工作。擬訂森林和草原資源保護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并監督執行森林采伐限額。組織開展森林和草原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和草原資源,承擔林地和草原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監督實施。指導編制森林和草原經營規劃和森林和草原經營方案并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林木憑證采伐、運輸。指導森林、草原防火和森林行政執法工作。指導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擬訂濕地資源保護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相關工作。指導濕地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監督管理重要濕地和濕地公園,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研究提出國家、自治區和市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調整意見。按分工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工作。監督管理國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起草各類自然保護地保護發展規劃,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和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承擔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監督管理自然保護地旅游開發。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依法行政、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聯系電話:0478-5220202,負責人:高華)
(五)草原管理股。擬訂全縣草原生態保護監督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草原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協調處置破壞草原重大案件。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組織開展草原功能區劃定工作。監督管理草原旅游相關工作。擬訂草原生態保護修復與合理利用的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參與編制防沙治沙規劃。指導草原生態保護工作,組織實施草原生態補償工作。負責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指導草原休牧、輪牧工作,組織開展基本草原劃定和保護工作。負責指導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組織實施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草原鼠兔病蟲等有害生物災害防止和預測預警。組織開展草原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相關工作。指導基層林業和草原站的建設和管理。(聯系電話:0478-5220202,負責人:高華)
辦公地址:五原縣隆興昌鎮新華北路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0478-5220035
負?責?人:張宏剛
二級單位
五原縣林業和草原工作站
主要職責:
一、主要職責?
(一)協助草擬和實施全縣林業和草原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規劃、計劃,為全縣林業生態建設和草原保護修復提供技術支持和信息服務。
(二)承擔林業適用技術引進和推廣工作,對確定的林業技術進行試驗、示范工作。
(三)參與擬定全縣農村牧區造林和草原保護修復建設的規劃和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協助草擬全縣封山、封灘育林、封沙育草和飛播造林規劃和計劃,協助開展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防治工作。
(五)承擔全縣草原保護、建設、合理利用的技術推廣和技術指導工作,承擔全縣人工草地建設的技術指導工作。
(六)承擔上級下達的各項林業和草原生產建設任務。草擬轄區范圍內林草發展綜合規劃和實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開展森林草原資源保護工作,做好護林、造林營林和林草防火工作。
(八)協助開展林業和草原外援項目實施,協調國際合作等相關事宜。指導開展全縣森林草原保險相關工作,協調開展報災和理賠等相關工作。
(九)開展森林草原資源保護工作,做好全縣森林草原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
(十)承擔全縣重點造林工程的技術設計,并對工程建設進行監測監控,協助開展全縣工程造林和草原修復項目工作。
(十一)草擬全縣森林資源管理實施細則,完成年度造林作業設計。
(十二)提出全縣森林資源采伐限額的建議,協助審核采伐作業設計和伐區驗收,開展各類林草建設工程可行性論證總體設計的監測和成果材料總結工作。
(十三)承擔上級下達的各項林業和草原生產建設任務。草擬轄區范圍內林草發展綜合規劃和實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十四)開展林業和草原科研技術成果的整理、申報、推薦和統計等工作。開展林業和草原科學普及、教育培訓、學術交流與合作等工作。
(十五)完成縣林業和草原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1)宣傳與貫徹執行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規及林業各項方針政策。(2)指導開展全縣森林草原保險相關工作,協調開展報災和理賠等相關工作。(聯系電話:0478-5220021,負責人:張麗琴)
(二)業務室。(1)協助草擬和實施全縣林業和草原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規劃、計劃,為全縣林業生態建設和草原保護修復提供技術支持和信息服務。(2)承擔林業適用技術引進和推廣工作,對確定的林業技術進行試驗、示范工作。(3)參與擬定全縣農村牧區造林和草原保護修復建設的規劃和計劃,并組織實施。(4)協助草擬全縣封山、封灘育林、封沙育草和飛播造林規劃和計劃,協助開展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防治工作。(5)承擔全縣草原保護、建設、合理利用的技術推廣和技術指導工作,承擔全縣人工草地建設的技術指導工作。(6)承擔上級下達的各項林業和草原生產建設任務。草擬轄區范圍內林草發展綜合規劃和實施計劃,并組織實施。(7)開展森林草原資源保護工作,做好護林、造林營林和林草防火工作。(8)開展森林草原資源保護工作,做好全縣森林草原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9)承擔全縣重點造林工程的技術設計,并對工程建設進行監測監控,協助開展全縣工程造林和草原修復項目工作。(10)草擬全縣森林資源管理實施細則,完成年度造林作業設計。(11)提出全縣森林資源采伐限額的建議,協助審核采伐作業設計和伐區驗收,開展各類林草建設工程可行性論證總體設計的監測和成果材料總結工作。(12)承擔上級下達的各項林業和草原生產建設任務。草擬轄區范圍內林草發展綜合規劃和實施計劃,并組織實施。(13)開展林業和草原科研技術成果的整理、申報、推薦和統計等工作。開展林業和草原科學普及、教育培訓、學術交流與合作等工作。(14)完成縣林業和草原局交辦的其他任務。(15)協助開展林業和草原外援項目實施,協調國際合作等相關事宜。(聯系電話:0478-5220032,負責人:張國棟)
辦公地址:五原縣隆興昌鎮新華北路林業和草原局北樓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15847851222
負?責?人:苗瑞芬
五原縣林業和草原病蟲害防治檢疫站
一、主要職責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林業和草原病蟲鼠害防治、檢疫、預測預報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
(2)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病蟲鼠害、毒草發生情況和發生趨勢的調查,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鼠疫調查和防控工作。
(3)負責全縣的林業和草原病蟲鼠害、毒草的防控及防治工作技術指導與培訓。
(4)負責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產地檢疫、調運檢疫及復檢工作。
(5)開展木材加工廠復檢并督促、指導木材加工廠蟲害木除害處理工作。
(6)開展外來有害生物監測調查、風險評估、制定防治方案;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病蟲鼠害的普查、定點測報和蟲情上報工作。
(7)組織全縣監測預警體系,檢疫御災體系、防治減災體系、應急反應體系和防治法規體系建設,舉辦基層業務培訓班,提高全縣森防隊伍的素質和水平。
(8)負責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的除治和應急物資的貯備。
(9)組織林業和草原病蟲鼠害防治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開展適合我縣林業和草原病蟲鼠害防治的新技術、新農藥、新器械的引進及防治應用試驗。
(10)完成縣林業和草原局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五原縣隆興昌鎮新華北路林業和草原局北樓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15147891150
負?責?人:劉磊
五原縣林業和草原種苗站
一、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和我縣林木種子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方針政策。
(2)協助林業和草原局草擬和實施全縣林木種苗發展規劃年度生產計劃,開展育苗、育種技術推廣示范工作。
(3)承擔全縣林木良種選育和新技術的引進、繁育、推廣和技術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并完成上級下達的林草種苗項目。
(4)承擔林草種苗的質量監督、檢查、驗收工作。
(6)完成縣林草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五原縣隆興昌鎮新華北路林業和草原局北樓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15304780099
負?責?人:莊立奇
五原縣經濟林工作站(掛牌五原縣林業和草原產業發展服務中心)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及巴彥淖爾市有關林草產業發展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林草產業項目的組織實施。
(2)協助草擬全縣經濟林發展總體規劃,編制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服務經濟林基地建設,開展經濟林栽培撫育技術研究,開展新品種引進、選優、高產、馴化、推廣等工作,指導我縣經濟林產業結構調整;協助開展林草沙產業發展和專業經濟合作組織建設等工作。
(3)負責全縣經濟林生產管理與技術指導與服務,并組織各種形式經濟林技術培訓。
(4)指導行業協會、公司、合作社、種植大戶及中介服務組織營造市場化體系,推進服務體系,并抓好經濟林產業化組織協調工作。
(5)組織開展經濟林技術服務和經濟林優良新品種引進繁育的試驗示范工作;組織協調果品生產、加工、貯藏、商標、銷售等各環節的服務工作,負責果品市場信息調研與發布。
(6)完成縣林業和草原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五原縣隆興昌鎮新華北路林業和草原局北樓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崔鑫
負?責?人:15047069601
五原縣林業管護中心(掛牌五原縣林場站、五原縣濕地公園保護中心)
(1)宣傳貫徹國家、自治區、市和我縣森林草原、濕地野生動植物、沙漠濕地水禽、森林公園和自然保護區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及上級林草部門有關國有林地保護,集體林場管理,及濕地公園保護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
(2)開展全縣野生動植物和濕地水禽保護開發利用等方面的技術和服務性工作,開展信息化建設工作,做好國土空間規劃動態監測等輔助性工作。開展濕地水禽和野生動植物保護救助工作。
(3)承擔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的、監測、評價等工作;開展濕地水禽疫源疫病防控,協助編制濕地野生動植物保護和利用、項目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
(4)參與全縣范圍內地質公園、濕地公園、森林公園、沙漠公園、草原公園等各類自然公園保護區、保護地的保護建設工作。按照有關要求,指導濕地和各類自然公園旅游開發工作。
(5)負責編制全縣天然林保護修復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發展規劃與公益林補償年度實施方案。協助開展天然林保護修復和森林生態效益、草原、濕地等生態效益補償和運行的評估和驗收工作和轄區范圍內天保工程和公益林補償相關工作。
(6)開展森林公園和自然保護區林草資源保護工作,參與擬定和實施保護區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制定和實施各項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協助相關部門查處破壞保護區自然資源、自然環境、保護設施的違法違規行為。
(7)開展林場資源調查、生態環境監測、森林草原火災預防、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等工作;組織或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科學研究、科普宣傳和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
(8)承擔林場生態修復、科研項目的申報和組織實施等工作;承擔森林資源有償使用、生態補償工作,規范保護區相關建設、參觀、旅游等經濟活動和項目。
(9)承擔國有林地管理、保護和開發利用等職責,制定國有林地保護中長期規劃,防沙治沙中長期規劃,并完成國有林地營造林規劃的編制和任務的落實;指導集體林場完成造林規劃,并監督完成營造林任務。
(10)引進和培育優良樹種、完成新品種改良馴化工作,實現優質種苗供應,確保林業生產用苗。
(11)完成縣林業和草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辦公地址:五原縣塔爾湖鎮巴彥塔拉大街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方式:13947810115
負?責?人: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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