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5家定點醫藥機構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情況的通報
為進一步加強醫保基金監管,維護醫保基金安全,根據中紀委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醫保基金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國家醫療保障局和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關于醫保基金監管工作的統一部署,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組織開展了對巴彥淖爾市定點醫藥機構的飛行檢查。此次飛行檢查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對5家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基金使用情況進行了突擊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內蒙古包醫佰大藥房有限公司五原縣分公司
該藥店存在藥師未對處方的適宜性進行審核、超醫保限定支付、進銷存不符等違規問題。
二、內蒙古五源醫藥有限責任公司五原好藥師大藥房
該藥店存在藥師未對處方的適宜性進行審核、超醫保限定支付、進銷存不符等違規問題。
三、烏拉特前旗博愛醫院
該機構存在重復收費、過度檢查、違反診療規范過度檢查、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超標準收費等違規問題。
四、烏拉特前旗同新藥店(個人獨資)包百店
該藥店存在藥師未對處方的適宜性進行審核、超醫保限制用藥、超醫保限定支付、進銷存不符等違規問題。
五、五原縣隆興昌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院
該醫院存在超醫保限定支付、串換項目收費、過度檢查、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超適應癥范圍用藥等違規問題。
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確保醫保基金安全是各級醫保部門的首要職責。上述5家定點醫藥機構的違規行為,損害了參保群眾的切身利益,破壞了醫保基金的正常運行秩序。目前,相關違規線索正在進一步核實中。核實后,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將按照基金監管程序,責令相關機構退回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并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對違規機構和相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同時,將有關線索依法依規移交至相關部門。
全市醫保部門要以此為戒,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醫保基金監管責任,加大對定點醫藥機構的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醫保基金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守好老百姓的“看病錢”。各定點醫藥機構要深刻汲取教訓,嚴格遵守醫保法律法規和服務協議,規范醫藥服務行為,加強內部管理,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