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是社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保障基本民生,創新社會治理、履行基本社會服務等方面發揮著基礎性作用。今明兩年,五原縣民政工作將圍繞上三級民政部門和縣委的決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聚焦脫貧攻堅,聚焦困難群眾,聚焦群眾關切,著力推動全縣民生事業的更好發展。現結合我縣民政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考察內蒙古重要講話精神,按照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市第四次黨代會工作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加快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深化民政領域改革,充分發揮民政在社會建設中的骨干作用,努力開創全市民政事業發展新局面,為五原縣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十三五”時期推進民政事業發展,應把握以下原則:
——堅持保障基本、托住底線。強化民政事業對基本民生、基本權益的支撐作用,為困難群體、優撫群體、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領域和環節傾斜,保障基本生活,托住發展底線。
——堅持積極作為、量力而行。主動問需于民、問計于民,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和百姓期盼,不斷提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水平,同時正確引導公眾合理預期,把社會服務供給建立在財力可持續基礎上,避免過度福利化,推動適度普惠。
——堅持多方參與、共同治理。進一步厘清政府、市場、社會力量在促進民政事業發展中的職責作用,充分調動各有關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搭建多方參與、共同治理平臺,發揮比較優勢,促進通力協作,形成整體合力。
——堅持改革引領、全局視野。深入推進社會救助、社會福利、養老服務、基層治理、社會組織等體制機制改革,積極服務五原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用改革的辦法和全局的視野不斷開創民政事業發展新局面。
三、發展理念
在新的形勢下發展民政事業,應深入貫徹五大理念。
——貫徹創新發展理念。推進民政事業理論創新、制度創新、方法創新,著力深化民政事業改革,大力支持市場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服務提供和基層社會治理,積極探索“互聯網+民政”等服務管理新方式,讓民政事業在改革創新中持續提升質量效能。
——貫徹協調發展理念。著力解決民政事業發展城鄉不平衡、區域差距大、基層能力弱的問題,統籌建設民政領域公共服務的硬件設施,努力縮小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社會群體之間的民政社會服務差距,深度推進軍民融合發展。
——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推動形成綠色惠民、綠色民政的事業發展方式,在基礎設施建設上突出資源能源的節約和集約利用,促進整合和高效利用,加強土地節約、生態環保、污染物減排等方面的要求,最大限度減輕對群眾健康和環境質量的負面影響。
——貫徹開放發展理念。擴大民政事業對外開放程度,“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一方面積極引進先進地區社會建設和民生保障可借鑒的先進理念、管理經驗和實用技術,吸引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公益慈善和社會福利事業,另一方面加大力度廣泛宣傳民政工作,爭取全社會理解支持民政事業。
——貫徹共享發展理念。將群眾利益貫穿民政事業發展的各領域和各環節,穩步增加基本社會服務供給,促進城鄉居民共同參與民政事業、共同享有民政發展成果,重點發揮民政工作的兜底保障作用,著力增進社會弱勢群體的基本權益和發展能力,在共建共享事業發展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中實現全體人民有更多獲得感。
四、發展目標
2019年—2020年,我縣民政事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是:民生兜底保障能力明顯增強,基層社會治理水平顯著提高,基層社會服務、專項社會服務更加精準、到位、有效,實現各部門和各項工作之間的大對接、大協調,形成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相互支持、統籌推進的新格局,構建制度更加完備、機制更加健全、基礎更加扎實、功能更加強大、服務更加多元,與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民政事業發展體系。
具體目標主要有:
——民生兜底保障能力明顯增強。
1、城鄉社會救助體制和運行機制更加向科學、誠信、法治、有效等方面邁進,社會救助滿意度逐步提高,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不斷提升。
2、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為融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初步建成,養老服務更加多元化、生態化、專業化、規范化。
3、健全殘疾人權益保障制度,加快推進建立建立以補貼制度、專項服務、優待政策和地方扶持相結合的適度普惠型殘疾人福利體系。推動建立覆蓋全面的兒童福利服務機制,建立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制度,形成“家庭、社會、政府”三位一體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格局。
4、進一步加強慈善事業,基本形成進一步加強慈善事業,作用明顯,管理有序,健康依法的慈善事業發展格局。
——社會治理水平明顯提高
1、發揮民政部門的職能職責,推動基層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發展,實現政府治理、社會調節、居民(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動。城鎮社區建設提檔升級,農村社區建設穩健推進,進一步鞏固和擴大“全國農村社區建設示范縣”的成果,不斷從外延上、內涵上提升農村社區的品位、認同感和歸屬感。
2、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的登記、服務、引導、規范工作,著力從社會組織的合法性、誠信度、使命感、職業信仰、服務能力等方面加強培塑,自覺自律,不斷提升政府和公眾對社會組織的社會認同。同時,堅持數據并重的原則,不斷發展壯大社會組織,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助力。
3、切實加強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隊伍建設,采取有力的措施,孵化、培育社會工作和志愿者隊伍,逐步開啟全縣“四社聯動”的新型格局。
——提供基層社會服務更加有效。
1、繼續推進區劃、地名、界線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升管理服務能力,確保邊界地區的和諧穩定。
2、深入推進殯葬改革,夯實殯葬基礎設施建設,為群眾提供惠民殯葬等配套服務。
五、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完善社會救助體系
1、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創新完善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繼續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應退漸退、應退盡退制度。穩步提高保障標準和補差水平。健全家庭經濟收支狀況核對機制,完善部門信息比對和業務數據暢通共享的規程,切實提高救助申請認定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時,重點對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孤殘、困境兒童、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加大救助力度,在兼顧公平中注重效率優先。進一步做好殘疾人補貼發放工作,適度提高殘疾人兩補標準。
從2019年起,全縣城市低保標準增長率不低于5%,農村低保標準增長率不低于6%。進一步加強低保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實現農村低保標準和扶貧標準的有效聯動,將所有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納入低保范圍,對喪失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行政策兜底保障。強化分類施保,實行差別化救助。
2、加強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落實特困人員供養救助政策,進一步創新特困人員的供養服務方式,堅持適度提標,確保資金足額到位。規范和提升中心敬老院供養服務水平,在特困人員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疾病治療和殯葬服務等方面提供全面保障。進一步加強養老園區基礎設施、專業人員隊伍、服務能力建設,完成中心敬老院的升級改造和排污、供電、供水、供暖等設施的更新與維護。以中心敬老院為主陣地,在具備條件的鄉鎮適度改建小型敬老院。形成布局均衡、功能完善、設施配套、管理規范的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的網絡。啟動縣老年養護院,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員集中供養能力達到60%以上。
3、提升臨時救助水平。
建立科學、公正、合理、有效的救助資金保障機制,切實解決城鄉生活困難老年人、殘疾人員、患重病救助后仍有困難的家庭成員所遭受的臨時性、突發性、緊急性生活困難問題。進一步落實“救急難”工作,持續開展“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完善首問、直辦、轉辦等責任機制和協作機制,實施主動救助。貫徹落實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探索將社會救助事務性的工作,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交給社會力量承接承辦,提升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
(二)大力發展養老服務和慈善事業
1、加強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在機構養老中,“護理型”、“醫養型”床位要適度增加,占比力爭達到30%;城市12個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普遍展開,覆蓋率達到90%;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覆蓋率達到60%;全縣床位總數達到2000張,按全縣60歲以上老年人4.9萬人計算,全縣每4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到40.8張。在今后兩年內,啟動運作五原縣老年養護院,新建成福星老年公寓生態養老社區、吉康醫養院。12個社區全面啟動包括陪餐在內的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每個鄉鎮新建小型托老所或幸福互助院1-2處,實現90%以上的鄉鎮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建立包括養老服務在內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站點。逐步建立適合我縣實際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立全縣失能、半失能老人評估中心;有針對性地為全縣的介推、介護老人開展護理、照料、康復理療等服務。逐步將全縣困境兒童、留守兒童納入生活、上學、保障范圍。
2、大力推進慈善事業發展。制定出臺全縣慈善事業發展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強五原縣慈善協會的職能,充分發揮其協調、統籌的作用,繼續開展為患病家庭、環衛工人、困難群眾、困難學生捐贈捐資的系列活動。創新慈善募捐形式和載體,啟動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形成多元參與、有序競爭、共同發展的慈善服務供給格局。
六、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一)深化基層民主和社區建設
1、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推進村(居)民協商民主自治,健全落實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核心內容的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制度。配合組織部門完成第十一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深入開展村組“微治理”,村級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規民約的普及率達到80%以上。
2、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積極穩健推進全縣城鄉社區建設。繼續鞏固和擴大“全國農村社區示范縣”的成果,新建300平方米以上的農村社區服務中心10個,新建100平方米農村社區活動室50個,并有效落實“有人管事,有錢辦事,有場地議事”的問題,形成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以社區居民自治組織為主體,以村(居)委會社區隊伍為骨干,村(居)民廣泛參與的社區建設的新格局。
城鎮12個社區、服務中心建筑面積要不低于500平方米,力爭有50%的社區服務中心建筑面積達到1000平方米及以上。大力開展“精品社區”、“失范市區”創建活動,提高城鎮社區的管理服務水平。積極嘗試引進“智慧社區”云計算、大數據,推進社區信息化、智能化建設。
(二)強化區劃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務。認真實施《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深化平安邊界創建活動,完成與臨河區、烏拉特中旗、烏拉特前旗的行政區域界線聯檢工作,做好同杭錦旗黃河邊界的界線糾紛調處工作。加強地名管理,做好域區街道命名工作,落實完成地名數據普查的成果轉化,印制五原縣行政地圖,編制五原縣地名錄、地名志,配合完成地名詞典的編纂任務,加強地名文化建設,提高地名公共服務能力。
(三)健全完善公務服務管理體系
1、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健全直接登記和雙重管理體制;建立社會組織備案管理制度。機制2020年底,全縣社會組織登記備案率達到100%。在社會組織登記的同時,黨的建設工作也要同步跟進。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政府將購買服務中的事務性、服務性工作委托于社會組織來承接承辦,逐步建立起方式靈活、程序規范、標準明確、結果可控、動態調整的購買機制。切實解決社會組織專業短缺的問題,不斷增強社會組織的活力。推行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培育一批公信力強、功能完備、運作規范、作用顯著的社會組織,使其在各自行業更好地發揮示范引領帶動作用。
2、提高婚姻、收養登記和殯葬管理服務水平。加強婚姻登記處按照國家標準化建設的規范,進行合力創建,力爭創建成3A級標準化建設單位。著力加強婚姻文化建設,完善依法登記、婚姻頒證、檔案管理等制度。推進收養家庭評估專業化,建立收養家庭評估制度。
深化殯葬改革,健全殯葬惠民基本服務補貼制度,啟動運作10個殯儀廳,新建骨灰存放塔,建設公益性公墓3000穴,著力推進節地生態葬法。完善殯儀服務設施,實現殯葬基本服務均等化。依法查處殯葬違法行為,全縣火化率保持在60%以上。
4、加強生活無著流浪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切實做好生活無著流浪人員的救助、勸返、安置等工作。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救助保護中心)的職能,開展尋找親人、生活照料、心理矯正、教育培訓,就業安置等延伸救助服務,協同城鎮執法等部門抓好街頭治理,實施主動救助,為創建文明城鎮提供良好的市容環境。推進救助管理站等級評定,信息上傳工作,不斷強化救助管理站的標準化建設,不斷提升救助管理服務工作的規范化、人性化、信息化水平。
七、強化組織保障措施
一是發揮黨員領導核心作用。
二是加強民政法治和標準化建設。
三是加大資金資源投入。
四是提升民政隊伍和基層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