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實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明白紙
一、什么是養老服務消費補貼?
這是首次以消費補貼形式,來支持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照護服務。項目實施期限為12個自然月(從2026年1月至12月)。
補貼形式:發放電子消費券(非現金),抵扣養老服務費用。
二、誰能領?
1.申請條件:60周歲及以上;居住地為內蒙古自治區的,且購買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的服務地址在內蒙古區域內,經評估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
2.不能領的情況(避免重復補助)
正在享受特困人員供養救助待遇、正在享受經濟困難失能的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補助、正在享受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服務。
三、怎么領?
1.申請平臺:下載“民政通”APP(手機應用市場)或搜索微信/支付寶/百度“民政通”小程序。
2.領取流程:首次申請審核通過后,5個工作日內發放當月電子消費券(不足5個工作日則次月起發放);后續按月發放,登錄賬號點擊領取即可。
3.使用規則:電子消費券有效期1個月,當月獲得、當月使用,次月失效,未用完額度不累計。
四、能省多少錢?
補貼標準:對補貼項目范圍內的個人自付養老服務消費金額予以抵扣。包括:
1.長期入住機構/喘息服務/日間托養消費券:每月抵扣額度最高為800元,抵扣比例為養老服務消費金額的40%。(適用于長期入住機構、喘息服務、日間托養);
2.居家上門養老服務券:每月抵扣額度最高為800元,抵扣比例為養老服務消費金額的50%。(適用于居家上門服務)。
兩種消費券二選一,不能兼領兼得。
五、哪些服務能享受補貼?
補貼項目包括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潔、助行、助急、助醫服務,以及康復護理、日間托養等服務;機構養老服務包括長期服務(入住機構時間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務(即“喘息服務”,入住機構時間在30天以內)等。其中,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補貼項目參見《內蒙古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補貼項目清單》。

六、注意事項
與其他政策銜接:各盟市已有補貼政策的,按實際情況銜接;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的,對于其符合此次補貼項目范圍內的養老服務消費金額,扣除已享受的長期護理保險待遇后,個人自付部分可通過電子消費券按規定比例予以抵扣。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其他面向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各項補貼均可同時享受。
疊加長期護理保險:可同時享受。例如:長期入住養老院自付2000元(護理保險報銷后),用券抵扣40%(800元),實際自付1200元。
溫馨提示:請及時領取并使用消費券,讓失能老人享受普惠養老服務!
政策咨詢:可通過“民政通”平臺查詢或聯系屬地民政部門。也可撥打0478-96111進行電話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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