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學審核材料
1.有合法住宅(說明:“合法住宅”僅指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上標明的產權用途為“住宅”的房屋,不含酒店式公寓、商鋪、門臉房、車庫等,且無經濟糾紛,可以明確認定產權歸屬為適齡入學學生法定監護人的房產),需在線上如實填寫相關資料,如因虛假填報,一切后果家長自負。線上審核未通過,線下審核時需提供監護人的戶口簿、出生證、結婚證、房屋產權證(房產抵押貸款需要出具銀行或者不動產登記中心加蓋公章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房產已交工但未辦理房產證的,需提供監護人本人名下的網簽合同、回遷合同、住建證明、購房機打票據或入住滿一年以上的水、電、暖票據等證明材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證件)、不動產登記證、土地證、拆遷協議。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需提交的證明材料:入學子女法定監護人的居住證明、務工證明。
二、新生學位安排
1.適齡兒童的戶籍與法定監護人的戶籍一致,戶籍地址與房產證(住宅)地址一致(簡稱“兩個一致”;戶主和房產所有人均為法定監護人;此處房產是指完全房產,不包含分割房產,且要求實際居住)按片安排入學。
2.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在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確認適齡兒童實際居住地以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住宅)地址為準。按片安排入學。
3.適齡兒童的戶籍出生時隨其法定監護人一方一同落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戶籍,且戶口無轄區外遷移、變動記錄的適齡兒童,(在法定監護人無房產的情況下,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兩個一致”要求),以共同居住人的房產證明為入學依據,按片安排入學。
4.自建住房未能辦理房產證且在當地無其他住房(房產在戶籍所在地,以土地證、勸權證等法定層面的登記信息為準)的適齡兒童,經旗縣區教育局核實,公示無異議,視為符合“兩個一致”的要求,按片安排入學。
5.因拆遷原因,法定監護人在我縣無固定房產,回遷原房屋地址的且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按原有房屋地址入學;拆遷后異地安置的,按新購房產所在地劃片入學;拆遷后享受經濟補償的,按新購房產所在地劃片入學。
6.新購房屋已入住,但暫未辦理房產證、小產權房且未遷移戶口的家庭適齡兒童、少年,截止2024年6月20日之前入住滿一年(以正式發票或銀行提供的按揭貸款等有效證明材料為準,實行劃片派位入學)2024年6月20日之后新購買的住宅,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入學,2025年之后的以此類推。
7.非五原縣戶籍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在五原縣隆興昌鎮城區內租房居住的,以居住證明為主要依據,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學校入學。
8.城內中小學,同一套住房學段內(小學六年、初中三年)只能有一名適齡兒童在片區內的學校就讀(一個家庭多個孩子除外)。中途房屋如有出售,但原學生未畢業,則該套房屋不予辦理新生就讀,直至原學生在片區內學校正常畢業。
三、招生程序
1.網上報名時間:2025年4月8日-4月30日,4月30日17:00關網。
2.網上報名方式: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家長通過手機下載“蒙速辦APP”,注冊登錄后點擊“巴彥淖爾市幼升小小升初入學報名”,按實際情況選擇學段、旗縣入口,按流程進行信息采集,直至提交顯示待審核狀態,視為報名成功。
3.公示服務片:2025年8月10日在五原縣教育局公眾號上公示五原縣城區小學、初中2025年招生服務片,按片區進行審核。線上信息核驗時間:2025年5月6日至8月10日。原則上不再進行線下審核,如有需要另行通知。
4.陽光分班:為了積極回應群眾關切,落實國家生育政策,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在陽光分班前,家長可自愿提出申請,將雙胞胎(或多胞胎)綁定進行陽光分班。開學前,全縣各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在規定時間,使用“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平臺”統一進行陽光分班,分班結果一經簽字確認,不得再進行任何變動調整。不參與陽光分班的初一年級新生,中考時不享受分招政策,不參與陽光分班的一年級新生,將不予建立學籍。全面深入落實國家民族工作政策,實行混合編班。
5.入學信息查詢
小學、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學前登錄蒙速辦報名系統,查詢分配結果,按規定的時間到所分配的小學、初中學校報名入學。家長如有疑問,請于公布之日到五原縣教育局215辦公室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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