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主動公開事項目錄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條款內容 |
依據效力位階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事項類別(法定公開、其他)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責任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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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三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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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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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名稱、辦公時間、聯系方式;依申請信息公開受理有關事項、監督方式等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2.《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四條,第三款,組織編制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第十二條,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類、編排體系、獲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互聯網聯系方式等內容。 |
行政法規 |
信息形成 或者變更 之日起20 個工作日 內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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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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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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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規章制度、相關文件等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2.《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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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規 |
信息形成 或者變更 之日起20 個工作日 內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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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機關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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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領導姓名、照片、職務、簡介、分工等信息; 2.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責; 3.所屬單位名稱、主要職責、負責人姓名、內設機構、辦公時間、辦公地址、聯系電話; 4.五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第二十條第二款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
行政法規 |
信息形成 或者變更 之日起20 個工作日 內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人教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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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規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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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督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的標題、發布日期、文號、正文等信息;可以公開的與市場監督有關的政策文件、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標題、成文日期、發布日期、文號、有效性和正文等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2.《內蒙古自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262號公布)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二十條第一款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內蒙古自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制定機關應當自行政規范性文件簽發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或者其他互聯網政務媒體、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途徑予以公布。 |
行政法規 |
信息形成 或者變更 之日起20 個工作日 內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法規股牽頭,各股室按職責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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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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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市場監督有關的重大政策、規范性文件、社會熱點問題的解讀和回應。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2.《內蒙古自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262號公布)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二十條第一款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內蒙古自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制定機關應當自行政規范性文件簽發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或者其他互聯網政務媒體、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途徑予以公布。 |
行政法規 |
信息形成 或者變更 之日起20 個工作日 內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法規股、辦公室牽頭,各股室按職責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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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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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工作計劃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第二十條第三款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
行政法規 |
信息形成 或者變更 之日起20 個工作日 內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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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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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 預決 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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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所屬單位預算情況說明、表格、“三公”經費支出預算、項目績效目標、 決算情況說明、表格、“三公”經費支出決算、預算績效管理情況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第二十條第七款第八款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主動公開本行政機關的下列政府信息: (七)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八)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
行政法規 |
信息形成 或者變更 之日起20 個工作日 內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財務審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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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提案建議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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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獨辦、主辦或分辦的自治區或全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復文。 |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46號) 2.《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自治區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內政辦字〔2015〕233號)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自治區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 一、公開范圍: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自治區政協交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有關部門獨辦、主辦和分辦的,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自治區人大代表建議和自治區政協提案辦理復文,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有關部門辦理自治區人大代表建議和自治區政協提案總體情況,自治區人大代表和自治區政協委員意見建議吸收采納情況以及有關工作動態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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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公開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 |
綜合規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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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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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市場監管領域信息公示及市場監管領域需要向社會公眾公開的業務工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第二十條第十三款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
行政法規 |
及時公開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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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牽頭,各有關股室按職責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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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信息 |
行政執法主體、人員、職責、權限、依據、程序、救濟渠道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等信息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2018〕118號)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 二、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四)強化事前公開。行政執法機關要統籌推進行政執法事前公開與政府信息公開、權責清單公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工作。全面準確及時主動公開行政執法主體、人員、職責、權限、依據、程序、救濟渠道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等信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身職權職責,編制并公開本機關的服務指南、執法流程圖,明確執法事項名稱、受理機構、審批機構、受理條件、辦理時限等內容。公開的信息要簡明扼要、通俗易懂,并及時根據法律法規及機構職能變化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
及時公開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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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股、信用監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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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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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權責清單,包括權力名稱、權力類別、設定依據、責任事項等信息。 |
《內蒙古自治區行政權力監督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208號) |
《內蒙古自治區行政權力監督管理辦法》 第六條各級行政機關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編制行政權力清單和制定配套文件,經本級人民政府法制機構審核并報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及其他有效載體向社會公布。 |
行政規章 |
信息形成 或者變更 之日起20 個工作日 內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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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股牽頭,各有關股室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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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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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五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名義制發的應主動公開的各類文件,包括標題、成文日期、發布日期、文號和正文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第二十條第十五款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
行政法規 |
及時公開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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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股室負責供稿和送審,辦公室負責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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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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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的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重大決策,在決策前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意見收集和采納情況等信息。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二、推進政務陽光透明(四)推進決策公開。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應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通過聽證座談、調查研究、咨詢協商、媒體溝通等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以適當方式公布意見收集和采納情況。探索利益相關方、公眾、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制度,增強決策透明度。決策作出后,按照規定及時公開議定事項和相關文件。 |
行政規章 |
信息形成 或者變更 之日起20 個工作日 內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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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牽頭,各股室按職責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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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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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2.《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四條,第三款,組織編制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行政規章 |
每年1月31日前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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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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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站工作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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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督管理局 政府網站公開年度報告。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網站年度報表發布工作的通知》 |
各級各類政府網站的《政府網站工作年度報表》于每年1月31日前在本網站首頁顯著位置發布。 |
行政規章 |
每年1月31日前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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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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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信息 依申 請公 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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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服務指南、申請須知及申請樣表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 |
第二十九條,第一,二,三款規定依申請公開服務指南、申請須知。 |
行政規章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 日內 |
法定公開 |
政府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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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