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縣人民政府
關于對開發2024年鄉村公益性崗位的批復
五原縣人社局:
你局《關于申請開發2024年鄉村公益性崗位的請示》(五人社發〔2024〕26號)文件已收悉。根據自治區鄉村振興局、自治區人社廳、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林草局《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辦法>的通知》(內鄉振發〔2022〕16號)文件要求,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局按照“按需設崗、以崗聘任、在崗領補、有序退崗”的原則,開發鄉村公益性崗位348個,同時按照“誰開發、誰管理”的原則,對開發的鄉村公益性崗位進行總體管理。
二、你局要會同鄉村振興、財政、林草等部門對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并糾正不按規定設崗、違規選聘、領補貼不上崗、找人替崗等問題。
五原縣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