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關于健全醫保惠民政策 減輕群眾看病負擔的提案
進展情況:
醫保局:1.明確購處方藥無需三甲醫院處方,常用藥可在五原縣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紙質處方和電子流轉處方,其中五原縣人民醫院、中醫院、婦幼保健院、社區醫院開通了方便門診,群眾開具處方更加便捷。2.依規定,病情穩定慢性病患者處方量最長可達12周,后續將持續優化服務、減輕負擔。
衛健委:1.五原縣各醫療機構已開設方便門診,為群眾提供方便購藥。2.按照《處方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日用量)和《長期處方管理規范(試行)》第十一條(根據患者診療需要,長期處方的處方量一般在4周內;根據慢性病特點,病情穩定的患者適當延長,最長不超過12周。超過4周的長期處方,醫師應當嚴格評估,強化患者教育,并在病歷中記錄,患者通過簽字等方式確認)的規定,已出臺《關于規范長期處方開具的通知》,各醫療機構針對有基礎疾病和慢性病患者,在規定內延長處方有效期。3.我縣所有醫療機構均通過集采平臺采購藥品,根據國家基本藥品制度要求,優先使用基本藥物目錄內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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