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5年五原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建灃農場、縣直有關單位:
為扎實做好五原縣2025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工作,提高補貼效能,夯實糧食生產基礎,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將《2025年五原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五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3月10日
2025年五原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嚴防死守18億畝耕地紅線,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的決策部署,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群眾保護耕地、提升地力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根據巴彥淖爾市農牧局 財政局《關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有關工作的通知》(巴農牧局發〔2025〕6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農業生產及耕地地力保護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要求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是現階段黨中央強農惠農政策的重要內容,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給廣大農戶,涉及農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鄉鎮、場站應充分認識補貼政策的重要性。按照“總體穩定、審慎探索、精準有效”的原則,保持現行補貼政策和管理制度基本穩定的基礎上,以維護農牧民利益為原則,兼顧生產與生態、公平與效率、指向性與操作性,提高補貼政策實施效能,鼓勵實行差異化發放補貼,做到不該發的堅決不發、該發的及時足額發,引導農牧民采取耕地保護、地力提升綜合措施,帶動耕地質量持續提高、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產能穩定提升。
二、實施內容
(一)補貼對象。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農場職工)。
(二)不予補貼的情況
(1)2020年“三區三線”劃定后,新增違法開墾耕地不予補貼。
(2)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區農牧業廳、國土資源廳《補充耕地質量評定技術規范》的耕地)和已經列入自治區退耕范圍的不予補貼。
(3)對符合補貼發放基本條件但人為撂荒一年(含)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補貼。
(4)對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回收廢舊地膜而被處罰,且處罰后沒有整改的地塊,取消次年補貼。
(三)補貼方式和標準。補貼資金全部通過“一卡通”發放:
(1)享受政策的監測戶,仍按照原補貼測算方式,測算補貼標準后,通過原渠道發放補貼資金。
(2)為發揮資金的引導作用,重點支持小麥地力提升和單產提升,按照種植規模、種植模式等給予小麥實際種植戶400-800元/畝補貼,充分發揮補貼效能,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夯實糧食生產基礎。
(3)按照各鄉鎮、場站核實上報的一般農戶計稅耕地面積為依據,將剩余資金平均分配。
(四)補貼實施步驟
各鄉鎮、場站要將計稅面積(不得突破2024年上報面積)及小麥面積、享受補貼村組數、享受補貼人口數、享受補貼戶數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至五原縣農科局種植業股。各鄉鎮、場站要認真逐戶詳細核實享受補貼農戶情況:戶主姓名、身份證或戶口本號、補貼面積、電話號碼等,更新數據要及時、準確,使兩網數據準確對接,并將補貼清冊(即導出數據)紙質和電子版、各村組公示照片電子版報縣農科局、財政局。縣農科局、財政局根據各鄉鎮、場站提交的清冊與請款報告比對核實無誤后及時、精準發放補貼資金。
三、保障措施
(一)明確職責分工。縣財政局負責清冊審核和資金申請,保障各項工作有序推進。縣農科局負責技術支持,加強對耕地地力提升措施的技術培訓與指導,做好補貼項目管理。各鄉鎮、場站在發放核實過程中,要按照補貼對象范圍標準全面、詳細開展核實工作,對不予補貼范圍對象進行剔除,嚴格按照要求做好核實、公示、檔案管理等,做到資料齊全、完整可查,確保補貼資金精準發放。
(二)嚴格資金管理。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實施方案中明確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額度、依據、方式、范圍、補貼流程等要求做好實施。補貼資金由代發銀行直接打卡發放到農戶“一卡通”,嚴禁使用現金兌付補貼資金。縣財政局、農科局要切實做好清冊審核上報、資金申請和監管工作,督促各鄉鎮、場站做好基礎數據采集審核、清冊編制、公示上報等工作。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是國家惠農政策補貼,嚴禁擠占挪用、違規套取,對于騙取、套取、貪污或違規發放補貼資金的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開展宣傳培訓。各相關部門要強化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的政策解讀,引導基層干部特別是鄉村一級干部,準確把握此項補貼的政策目標和管理要求,同時在春播前加強對農民的政策宣傳,通過公示欄、喇叭廣播、短信、明白紙等直達農牧民的渠道,確保將補貼政策內容宣傳到村到戶,引導農牧民提前、準確掌握政策。及時做好農民的咨詢和答疑,有效調動農民群眾自覺保護耕地提升地力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舉報監督電話:五原縣農科局0478-7960954
五原縣財政局 0478-5235020